“感谢法院,要不是你们,我这笔赔偿款不会这么快有着落啊!”申请人张某激动地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为申请人成功追回8万余元赔偿款。
2021年11月18日,张某受包工头李某的指派在大潭村干自建房工作。在工作期间,因李某提供的用电设施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电源漏电,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不慎触电,后从正在施工的房梁上摔落至地面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事故赔偿事宜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人身损害费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并未履行,张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财产报告令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其尽快履行,但李某表示自己也是打零工的,全家仅靠他一人务工为生,家庭负担很重,目前真没有还款能力。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秉持着善意执行的理念,执行干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作调解工作,最终申请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后,主动作出谅解和让步,同意八万元了结此案,之后,被执行人积极筹措资金,将八万现金送到了法院,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圆满了结,不仅体现了延津法院打击拒执行为的坚定决心,还彰显了柔性执法的司法理念。对生活困难的被执行人,能够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困境和难处,坚持善意执行与高效执行相结合,兼顾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