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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四项措施认真落实十件实事

  发布时间:2011-05-30 08:42:21


  市中院向社会公开承诺全市法院2011年办理的十件实事以来,延津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强化措施,逐项落实,认真办理,切实把办好十件实事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工作日程。

    一是加强宣传,接受监督。该院利用群众最喜爱、最容易获取信息的电视媒体,通过创先争优栏目公开承诺和电视滚动字幕的形式,积极向全县群众公布法院2011年承诺办理的十件实事内容,并将内容制成版面在立案大厅和5个人民法庭公示,让人民群众了解十件实事,监督十件实事落实。

    二是任务分解,责任到人。该院把十件实事的具体落实任务逐项分解到相关部门,明确部门负责人是十件实事落实的直接责任人,主管领导负责落实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

    三是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该院把十件实事落实情况作为专项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对于重视不够、进度缓慢、敷衍应付或其他未按要求严格落实的,及时通报批评,认真纠正,确保十件实事得到很好落实。

    四是双重考核,奖优罚劣。年终对十件实事落实情况进行总结,独立考核和评比,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奖励,落后的要自查整改。同时把十件实事考评纳入部门绩效考评和个人绩效考评范围,加大考评力度,以考评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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