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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高效调解承揽合同纠纷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度

发布时间:2023-05-24 16:48:35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民商审判团队快速高效调解了一起因承揽合同纠纷引发的案件,依法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2022年6月,原告郑某与被告李某口头约定,由郑某为李某搭建五间彩板房用于郑某生产经营。双方约定五间彩板房工程总价为28023元,截至郑某起诉前,李某支付款项21000元,剩余7023元未支付。

被告李某在庭审中对欠付款项及数额予以认可,但称案涉彩板房部分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原告郑某进行修复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承办法官在开庭时耐心向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进一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人一番劝说,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某当庭向原告郑某履行49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第七百八十二条规定,“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承揽合同是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定作人违约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秩序,法院运用调解手段快审快结承揽合同纠纷,减轻市场主体诉累,节约诉讼时间,对于营造稳定、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助推作用。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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