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约束干警的行为,激励干警加强自律,延津法院在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尝试党风廉政奖惩基金制度,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双向促进新机制。
党风廉政奖惩基金由个人缴纳的保证金和单位提供的奖励基金两部分组成,共同存入为每位干警设立的党风廉政奖惩基金账户。党风廉政情况实行单独考核,内容涵盖考勤、卫生、学习、会议纪律、审判纪律、警车使用、庭审行为、文明接待等党风廉政的各个方面,每项考核内容都设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分值。考核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为依据,采取动态考核方式,每月对个人党风廉政分数进行排名通报。年终,按照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数发放同等数额的党风廉政奖惩基金。
党风廉政奖惩基金制度实行以来,有力强化了干警的自律意识,工作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廉洁公正办案成为干警的首选,营造了健康、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