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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法庭创建|巡回审判进乡村,助力群众纾民困

发布时间:2023-05-16 17:43:28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积极践行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回应群众最现实、最直接的矛盾,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魏邱人民法庭通过开展巡回法庭活动以及与辖区村委会相协调,成功化解一起物权保护纠纷。

原、被告两家系东西邻居,两家南边有一条胡同,原告家在被告家西边,出行时需从这条胡同通过。原告诉称,被告在未经村委会同意以及未与原告协商的情况下,其西屋和北屋的西墙以及南边的院墙向外延展了一定距离。由于被告家西墙的外延导致下雨时雨水全部流入原告家墙体,南院墙的外延亦影响了原告正常生活及生产通行。针对上述情况,原告多次找被告和相关领导寻求解决矛盾,事情均未解决,无奈将被告一家三口(父亲、母亲和儿子)起诉到法院。


魏邱法庭在承办此案后,经初步了解发现本案为一起农村中典型的因“滴水”、排水等问题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在法庭工作人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发现其中一名被告因生病导致讲话不清,无法正常与人沟通。考虑到被告不便于直接来法庭参加庭审活动的现实情况以及案件本身的典型性,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更加有利于勘查现场、了解相关案情,也有利于更好的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魏邱法庭团队来到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庭审中,双方由于积怨已久,矛盾不断,双方你一言、我一语地向法庭反映对方存在的问题。承办法官朱铃铃法官及工作人员一边缓和双方当事人情绪维持法庭秩序,一边归纳双方争议焦点,庭审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庭审结束后,魏邱法庭团队跟随双方当事人前往现场及时了解相关情况,期间一直与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结合原被告双方房屋的建设情况以及双方的现实矛盾,朱法官认为单纯的判决并不能解决双方的问题,甚至可能给双方带来无休止的诉累。在确定好调解思路后,承办法官数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协调,积极与村委会对接处理原被告两家的矛盾,最终,经过多达十多次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就房屋滴水和排水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向法庭申请撤诉。

下一步,魏邱法庭将立足于审判职能要求,发挥基层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不断强化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为群众纾困,为百姓解忧。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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