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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雁领航 | 延津法院院长带头办理行政案件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发布时间:2023-10-17 10:51:43



    为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提升行政诉讼案件审判质效,9月5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担任审判长的一起行政案件在行政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县民政局副局长贾普锋作为出庭应诉负责人参加庭审,民政局相关业务科室工作人员参与旁听。

    该案为原告郜某诉被告延津县民政局给付最低生活保障金一案

    庭审前,合议庭详细查阅卷宗,认真研判案情,悉心拟定庭审提纲;庭审中,邢梅霞院长依法有序组织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并在最后陈述环节,增加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发言环节,让行政机关负责人既出庭又出声,还要出效果。

    整个庭审历时两个多小时,重点突出,层次分明,秩序井然,在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积极引导诉讼各方进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一直以来,延津法院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不断强化职能定位,全力推进院领导带头办理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公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期,邢梅霞院长连续执槌开庭审理刑事、民事、行政等重大、疑难、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切实发挥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进一步激发了一线法官的工作热情,有效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院长带头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不仅是落实府院联动各项制度机制,更是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推动“府院联动”机制,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良性衔接与互动,让“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场景成为常态,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及时、妥善、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助推法治延津建设。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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