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
延津法院两名执行干警
外出执行途中发现一起交通事故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停车
开展救助工作
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用实际行动诠释了
法院干警的责任和担当
该事件发生于上午11时,当延津法院姚文轩、赵灿两名执行干警途径国道G107一路口时,发现两辆轿车发成碰撞,现场一片狼藉。见此情况,两名执行干警发现事故后第一时间将车靠边,打开双闪警灯警示过往车辆,经查看,双方车辆相撞均有不同程度损坏,庆幸的是两方驾驶人员均无受伤情况,随后执行干警们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同时紧急拨打110寻求救援。
因该现场处于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干警们分别开展安全指挥和伤员安抚工作。一名干警当起了“指挥员”疏导交通,引导过往车辆减速安全有序通行。另一名干警对双方进行安抚并维持保护事故现场。在现场处置警情10多分钟后,交警抵达现场,执行干警向交警陈述完现场情况后才安心离开,再次踏上执行之路。
为人民服务,是人民法院干警永恒不变的价值理念。近年来,延津法院在落实公正与效率的同时,始终注重队伍建设,坚持政治先行,党建引领,先后涌现出干警见义勇为、交通事故救援等众多先进典型,获得人民群众广泛称赞。延津法院坚持只要人民群众有需要,法院干警都将主动靠前、主动服务,以实际行动为落实司法为民、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