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法院在反规避执行活动中注重采取多种灵活地执行措施,力争使每一件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得到执行。近日,该院执行局利用协助执行网络,发挥协助执行联络员的作用,顺利执结了一起标的2万余元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闫某诉周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周某应赔偿闫某交通事故赔偿款等共计2万余元,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周某长期躲避执行,经过多次传票传唤,也不到庭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多次查找也始终找不到周某下落及其财产线索,该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申请人因等钱治病焦急万分。为尽力解民忧,最大限度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对被执行人周某在协助执行网络上进行公告,向相关协助执行联络员通报信息。4月23日晚上9时30分,协助执行联络员打来电话,向执行局提供执行线索,长期躲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周某刚刚回家。得到这个消息后,执行局齐局长及时制定了执行方案,决定首先对周某实施拘传措施。第二天清晨,执行干警到达周某家中后,等待了30多分钟,周某的妻子才将房门打开,并且声称周某没有在家。执行干警感到蹊跷,经过细致搜查,将躲在床下的周某找出。周某被拘传到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的说服教育,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家人的帮助下将案件款履行完毕。
最终,一起长期不能执行完结的案件,在协助执行联络员的协助下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