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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跨省执行彰显司法权威 当事人满意送锦旗感谢

发布时间:2023-10-17 11:02:24



    “张法官,感谢你们跑那么远,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促使对方还了钱,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真的太感谢你们了……”9月20日,申请人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写着“公正司法 办案神速”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张学宇的手中,对法院跨省尽心执行表达感谢。

    原告新乡市某公司与被告辽源市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辽源市某公司应当支付原告新乡市某公司货款共计85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告辽源市某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原告新乡市某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后,被执行人未能主动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在与被执行公司联系时,其态度强硬,拒不配合。在通过网络执行系统查询被执行公司财产后,将被执行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产予以查封,并冻结其银行账户。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希望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便前往吉林省辽源市积极与被执行公司沟通,明确告知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公司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公司也一次性将执行款全部结清。执行干警在将案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后,申请人难耐心中喜悦,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此次异地执行进一步兑现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也是法院办案的最高境界,也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最好的践行和诠释。下一步,延津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金秋亮剑”集中执行行动走深走实,不断扩大行动战果,努力将裁判文书上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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