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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法院+公安”执行联动警务室挂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4-03-26 08:51:45


为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升执行工作质量,3月21日上午,延津县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动警务室”正式揭牌成立。

新乡市中级法院执行局长闫瑜、延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秀鹏共同为警务室揭牌。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赵博、延津县公安局政委范公瑾、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及法院班子成员、干警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执行联动办公室”的揭牌成立,是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推进平安延津、法治延津的一次具体实战,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质效进一步提升的需要,标志着延津法院与公安共同携手、全面开启协作配合的新篇章。

执行联动警务室设于延津县人民法院二楼,县公安局派驻民警值守,将法院和公安警力资源进行整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执行案件的情况和进展。同时,加大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

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邢梅霞在致辞中表示,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动警务室的成立,不仅是法院与公安机关深化合作的具体体现,更是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延津法院将充分发挥警务室的作用,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新挑战,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延津县公安局政委范公瑾表示,县公安局将以警务室设立为依托,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推动法院与公安资源整合、平台共享、联防联动,全力破解“执行难”这一突出问题,推进执行工作扎实高效开展,着力把警务室建成并肩合作的“示范点”、服务百姓的“便民站”、打击违法犯罪的“前沿哨”和保障安全的“安全港”,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平安延津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延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赵秀鹏在讲话中指出,执行警务室的设立是加强执行联动的又一项创新和尝试,它将实现公安机关与法院执行部门的无缝对接,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快速反应的联动机制,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有力支撑。标志着延津县人民法院和延津县公安联防联动工作迈入了新阶段。

市中院执行局长闫瑜指出,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联动警务室的成立,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创新的重要举措,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它将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执行手段,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同时,这也是法院与公安机关深化合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体现。市中院执行局将全力支持执行联动警务室的工作,确保警务室在推进执行工作中发挥最大的作用。

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一行参观了执行联动办公室,并就警务室配备、工作职责、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建立沟通联动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下一步,延津法院将以此次设立执行联动警务室为契机,积极构建新形势下的政法协作机制,继续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查人、找物、控财”协作执行网络,强化“执源治理”,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延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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