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今天旁听这起职务犯罪案件,让我深刻体会到廉洁自律的必要性。一个人不论能力多强,倘若以权谋私,必然走向腐败、身败名裂。”这是一名党员干部在旁听庭审后的感悟。
3月1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某涉嫌犯贪污罪一案,16余名乡镇干部、村支书到院旁听了案件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杨某利用其担任某监狱罪犯资金系统管理员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罪犯家属缴纳接见款现金19386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延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控辩意见。经过法庭调查、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被告人的犯罪经历,让参与旁听的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感受到被告人身陷囹圄带来的惨痛教训,真正起到了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效果。
庭审结束后,在法院工作人员带领下,一行人还先后实地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诉调调解中心、刑事审判法庭、羁押室、文化长廊等场所,详细了解了诉讼服务工作内容、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法院审判工作流程等方面,并对法院多项工作给予了点赞。
一直以来,延津法院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教育作用,邀请党员干部“零距离”旁听庭审,用“身边案”警示“身边人”,达到“旁听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