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不可不防,手机上聊得火热的“漂亮小姐姐”,实际是“抠脚大汉”,而且还是诈骗分子。近日,一男子利用交友软件假冒“美女”实施诈骗,被延津县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
被告人王某为了获得网络赌博参赌资金便想到把自己包装成年轻漂亮女孩的方式在网上诈骗其他男性从而获得钱财。2025年2月13日至3月5日,被告人王某虚构自己系在校女大学生,在网上与被害人进行微信聊天。后被告人王某以自己看演唱会钱不够等为由多次骗取被害人钱财。共计骗取被害人35626元钱。被告人王某将被骗资金全部用于网络赌博。
2025年3月8日,被告人王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2025年3月12日,被告人王某的家属退赔被害人损失 35626 元钱,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以及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方式层出不穷、花样繁多,不小心就会落入诈骗分子的陷阱。广大群众在网络社交软件交友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谨慎对待,遇到所谓的“白富美”“高富帅”,一定要谨慎交往,不要盲目转账。切记,网络交友遇到的不一定是“心上人”,实则很可能是“磨刀霍霍向猪羊”的诈骗分子。若已经遭遇诈骗,请妥善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尽可能挽回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