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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同普法 携手护芳华|延津法院法治进校园 为六年级家长上好家庭教育法治课

发布时间:2026-06-01 08:48:45



    为扎实推进法治校园建设,压实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屏障,5月27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东安路小学法治副校长徐世萍走进东安路小学,为全校六年级学生家长开展专题法治宣讲课,以真实案例释法明理,为家长们送上一堂干货满满的家庭教育法治必修课。

    小学六年级是未成年人价值观成型、行为习惯固化的关键过渡期,也是衔接初中成长的重要节点,孩子的法治教育、家庭教育至关重要。宣讲伊始,法治副校长徐世萍结合自身民事审判工作经验,直击当下家庭教育普遍误区,打破家长“孩子年纪小,犯错无需担责”“孩子调皮只是小事”的固有认知,明确指出青少年违法偏差行为的背后,大多存在家庭教育缺失、法治引导缺位的问题,家庭教育绝非私事,更是每位家长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

    宣讲中,徐世萍依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拆解法律条文,清晰划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年龄红线。重点告知家长,12周岁、14周岁、16周岁是层层递进的刑事责任年龄节点,8周岁为民事行为能力分水岭,六年级学生已临近法律责任边界,绝非“犯错无罪”的年纪,孩子闯祸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家长需依法承担监护赔偿责任。

    同时,她结合多起真实典型司法案例,围绕家长最关心的校园欺凌、网络沉迷、不良陋习、高空抛物四大风险点展开细致讲解。通过课间打闹致人伤残、校园精神霸凌、未成年大额游戏充值、年少贪小便宜走向盗窃、高空抛物致人伤亡等鲜活案例,深刻剖析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演变过程,让家长直观感受到小错不纠、疏于管教的严重危害,深刻认识到防微杜渐、从严立规的教育意义。

    针对各类成长风险,徐世萍给出针对性家庭教育建议,提醒家长摒弃溺爱纵容、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既要严立规矩、守住底线,引导孩子敬畏法律、尊重他人、远离危险,杜绝校园欺凌、网络失范、违法犯错等行为;也要耐心倾听孩子心声,关注孩子心理状态,用科学的教育方式培育孩子健全人格,从源头规避成长风险。

    宣讲结束后,延津法院干警们现场还为家长们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手册内容通俗易懂、实用性强,方便家长课后随时学习、对照践行,助力家长精准掌握家庭教育法定职责,学好、用好法律武器守护孩子成长。

    此次法治宣讲活动,精准聚焦六年级家庭教育痛点、难点,有效破除了家长的教育误区,强化了家长的法治监护意识与责任担当。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职能,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以法治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平安、健康、向阳成长。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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