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法院东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婚内不当转账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涉及财产归属,更牵扯情感纠葛与人格权益,最终在法官的悉心疏导下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基本案情
原告女A与被告男B系夫妻关系。婚姻存续期间,男B向女C隐瞒了自己尚未离婚的事实,二人建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男B多次向女C进行转账。后该情况被妻子女A发现,女A认为丈夫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要求女C返还相关钱款。
庭审中,女C情绪激动,表示男B当时向自己称已离婚,自己收到了男B的欺骗,亦是受害者;且在事发后,还持续遭到男B的电话骚扰,甚至被其联系单位同事,正常生活与工作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调解过程:辨法析理,疏导心结,一揽子化解
面对这起情理法交织的复杂纠纷,承办法官朱铃铃并未简单裁决,她敏锐地意识到,案件核心不仅在于钱财归属,更在于厘清过错、抚平各方情绪、杜绝后续纷争。
调解中,朱法官首先从法律层面明确指出,男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他人,该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了配偶女A的合法权益,故赠与行为无效,女C据此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同时,法官对女C的受害者处境表示理解,对其生活被扰乱的境况予以关切。
在此基础上,朱法官引导各方换位思考,耐心疏导。女A在法官释明下,对诉求金额做出了合理让步。女C也认识到接受钱款缺乏合法依据,同意返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C当场将款项履行完毕,女A自愿撤回起诉。
案结事了:司法温情与行为规制
纠纷并未止步于钱财清偿。为彻底化解矛盾,朱法官在案件了结后,对男B进行了严肃的法庭告诫。
朱法官指出,夫妻间的忠诚义务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婚姻基石。男B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交往并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其行为已直接违背了《民法典》关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规定,损害了配偶的合法财产权益与情感信赖,破坏了婚姻的严肃性与稳定性。法官告诫其应深刻反思自身过错,切实承担起对婚姻、对家庭的责任。同时,针对男B事后骚扰女C的行为,法官严正指出,该行为已超出情感纠纷范畴,涉嫌侵扰他人正常生活与人格权益,必须立即停止。法官明确要求其不得再以任何形式联系、骚扰女C及其同事,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份直指核心的告诫,不仅是对个案当事人的规范,也通过司法之力,明晰了行为的边界,传递出法律对婚姻忠诚的捍卫、对人格尊严的维护以及对不当行为的否定评价。
至此,一桩牵扯情感、财产与人格权的纠纷得到彻底化解。金钱关系得以厘清,不当行为受到告诫,各方当事人的心结与潜在风险也获得了司法层面的关注与疏导。
法官后语:
“涉及情感纠葛的财产纠纷往往剪不断、理还乱。一纸判决或许能界定钱财归属,却难以抚平创伤、杜绝后患。我们的工作,就是在恪守法律底线的同时,尽可能洞察纠纷背后的情感症结与潜在风险,通过调解与告诫,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过去,规范行为面向未来,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类问题,平息潜在风波’的更深层次目标。这起案件中,我们最终做到了案结事了,并为各方未来的安宁划清了法律与行为的边界,这是司法应有的温度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