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高效、温和的商事纠纷化解机制是守护企业发展、稳定市场合作的重要基石。延津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的工作原则,着力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人民法庭秉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互利共赢”理念,经过七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涉案标的差额超2160万元的涉企承揽合同纠纷,不仅实现了案结事了,更保住了两家企业的战略合作情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聚焦:合作生隙,千万诉求落差悬殊
2022年,河南某公司与长沙某公司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由长沙某公司为其定制专项水冷器设备。后设备投产使用中出现泄漏,双方就责任与损失产生严重分歧。
诉讼中,双方诉求差距巨大:原告河南公司最初索赔金额高达2814万余元,主张设备泄漏导致四次停产,造成巨额损失。被告长沙公司则提起反诉,要求支付合同尾款及新设备款合计653.84万元。双方诉求差额高达2160余万元,矛盾尖锐,案件争议极大。
破解僵局:鉴定不能,一判了之并非最优解
案件审理一度陷入困境。案涉设备为无法二次销售的定制产品,设备泄漏原因是双方争议核心。为厘清案件事实,审理期间原告公司向法院申请对设备质量及泄漏原因进行司法鉴定,却因现场条件所限被退回,导致设备泄露责任无法通过鉴定明确,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清醒认识到,若简单地判决结案,不但事实认定困难,更将彻底切断两家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导致“一案结而两企伤”的双输局面,对双方企业的持续经营均会造成负面影响。
深耕调解:七个月“背对背”沟通促双赢
面对困境,法院没有选择“一判了之”,而是果断启动多元调解机制,将工作重心放在实质性化解矛盾上。在双方均多次表达和解意愿的基础上,承办法官开启了长达七个多月的常态化调解。
通过多轮线上开庭磋商、线下梳理案情、背对背沟通调解,法官耐心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厘清合同履行细节、设备维修沟通记录、款项支付情况,精准把握双方核心诉求与利益平衡点,不断消除双方对立情绪,逐步缩小争议差距。调解工作不仅算“法律账”,更是算清了企业的“经济账”与“未来账”。
圆满落幕:互谅互让,共赢协议护航企业发展
在法院坚持不懈的调解下,双方最终打破僵局,本着务实合作、面向未来的精神,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延化公司自愿放弃全部停产损失赔偿主张;延化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设备尾款120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双方各自承担,双方就本案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至此,这起标的巨大、案情复杂的跨地域涉企纠纷得以圆满解决。调解不仅彻底化解了当前矛盾,更重要的是保全了企业声誉,维系了合作基础,避免了因诉讼导致的经营震荡与合作破裂,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企稳”的多重效果。
典型意义:柔性司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延津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的生动实践。法院通过主动作为、柔性司法,将调解工作贯穿始终,在法、理、情中寻得最佳平衡点,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司法程序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预,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深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柔性司法、精准司法助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营商环境优化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