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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以调止上诉 解纷护营商——延津法院上诉阶段持续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优化营商环境】以调止上诉 解纷护营商——延津法院上诉阶段持续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优化营商环境】以调止上诉 解纷护营商——延津法院上诉阶段持续调解实现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26-09-11 15:40:17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东屯人民法庭在被告提出管辖权上诉期间,承办法官坚守“护商兴企 法助营商”品牌理念,充分运用“裁判维度、联动维度、服务维度”三维共治商事解纷工作法,持续跟进、反复斡旋,最终促成被告主动撤回管辖权上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以高效优质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据悉,原告新乡某机电有限公司与被告某科技有限公司自2018年起建立长期设备供销合作关系。合作期间,双方因款项结算问题产生分歧,经原告多次催告,被告仍剩余十数余万元货款未结清,协商无果后原告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后,被告虽对欠款事实无异议,但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被依法裁定驳回后,又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审理被迫中止。

案件进入上诉阶段后,承办法官并未停下办案节奏,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一方面,向被告释明管辖权上诉的法律规定及败诉风险,细致讲解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与长期诉讼对企业的经营损耗,严厉纠正其拖延诉讼、消极履约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充分倾听双方诉求,向原告客观分析诉讼周期成本与回款预期,引导双方对案件走向形成清晰预判,理性评估诉讼风险与收益。

联动维度:打破程序壁垒,全程跟进不松劲

承办法官主动担当,坚持“不停步、不松懈”的工作节奏,在上诉审查期间持续与双方保持沟通,紧盯矛盾化解契机。考虑到双方企业曾多年友好合作、具备良好沟通基础,简单的程序性裁判只能治标不治本。法官主动进行跨区域沟通协商,通过电话、线上等多种方式反复沟通,精准平衡原告回款刚需与被告经营实际压力,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服务维度:算好三笔账,寻求利益最大公约数

承办法官坚持将调解贯穿涉企纠纷全过程,引导当事人算清“法律账、经济账、未来账”。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双方最终摒弃分歧、达成调解意向,被告主动撤回管辖权上诉。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2026年8月30日前支付货款10万元,一次性了结债务;若未按期履行,则按原欠款本金元履行并承担违约金;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该方案既保障了原告快速回笼资金,也为被告争取了经营缓冲空间,守住了双方多年合作情谊。

此次跨区域涉企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东屯法庭深耕“护商兴企 法助营商”品牌、深化“三维共治”商事解纷工作法的生动实践。承办法官将调解触角延伸至上诉阶段,打破了“上诉即停摆”的程序壁垒,实现了“纠纷在哪里、调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彰显了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审理、上诉全流程的司法担当,以实际行动落实“一庭一策”建设要求,推动涉企纠纷从“被动受案”向“主动治理”转变,持续擦亮专业化商事法庭特色品牌。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一庭一策”建设路径,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不断深化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打破办案壁垒,将调解工作贯穿立案、审理、上诉全流程,以“不停步、不松懈、办实事”的司法担当,高效化解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为延津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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