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无证醉驾应受罚 麦收时节未羁押

延津县首例醉驾通过视频直播开庭审判

  发布时间:2011-08-04 17:24:32


“我是农民,学问不高,不读书也不看报,不清楚醉酒驾驶的危害,我对我的无知感到非常遗憾。我今后再也不喝酒了,经过这次血的教训,我不希望此次事情再次发生。”被告人张文景深深低下头忏悔道。

    “俺家上有80岁老母亲要人服侍,下有9岁孩子要人抚养,家中有10多亩麦子还未收割,请法官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对我犯的错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文景真切地向法官恳求说。

    2011年6月7日上午,延津县首例危险驾驶罪一案在延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通过网络视频向广大网友直播。

    2011年5月3日19时40分,被告人张文景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省道226线发生交通事故,经新乡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被告人张文景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34.99毫克,远远超过80毫克的醉驾标准。案发的第二天,被告人张文景清醒后立刻赶往被害人家中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000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不再追究被告人张文景的责任。

    开庭过程中,被告人张文景对检察院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并且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积极认罪,争取宽大处理。

    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且时至麦收时节,家中有十余亩麦子尚未收割,家中无其他劳力,法官自始至终未对被告人张文景采取羁押措施。“这种举措不仅没有使得被告人逃避法律责任,而且给其充分的自由去行使赔偿责任和保证其十余亩麦田得以及时收割,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长何振礼如是说。

    随着审判长再次敲响法槌,该案择日进行宣判。

文章出处:延津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