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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穗小课堂,法治大能量——延津法院开展第四期“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

青穗小课堂,法治大能量——延津法院开展第四期“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9-11 15:55:56


9月11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法治副校长徐冰晶走进文岩街道延安路小学,以“加强源头预防 法治护航成长”为主题,为同学们送上新学期的法治“开学第一课”。
“大家知道几岁能骑自行车上路吗?”“那几岁可以骑电动车上路呢?”“几岁可以骑摩托车上路呢?”徐冰晶法官抛出三连问,学生队伍瞬间热闹起来。徐冰晶法官结合自己办理的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案件讲起,把骑车上路的“年龄红线”一一讲清:自行车12岁,电动自行车16岁,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要满18周岁并考取驾驶证才能骑。不逆行、不载人、不闯机动车道,通过以案释法,让学生直观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牢记交通规则。
随后,徐冰晶法官围绕校园欺凌,引导同学们辨别身体、语言、社交、网络等欺凌形式,并结合案例严肃指出:“年龄不是挡箭牌,未成年人违法同样可能承担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徐冰晶法官强调:“所以别觉得‘我还小’就没事,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但绝不纵容犯罪。”她还用“揉皱的白纸”作比喻,告诉孩子们:“道歉可以,但伤害难以完全抚平。”
到了互动问答环节,场面热闹非凡。徐冰晶法官一个问题抛出去,一年级到六年级的学生队伍小手如林。答对的同学获得了延津法院笔记本周边以示鼓励,没被选中的同学直呼“下一题我来!”“老师!看这里!”
活动最后,徐冰晶法官与新入职的年轻干警们、师生们一同合影留念。资深法官带领新进人员走进校园、走上讲台,在普法一线传承司法为民初心,让年轻干警在实践中强本领、担使命,是延津法院“老带新”传帮带机制的又一次生动体现。
下课铃响了,但法治课并未“结”课。延津法院将持续开展法治副校长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从源头预防,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护航。同学们,下次见啦!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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