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青穗小课堂,法治大能量——延津法院开展第五期“开学第一课”普法进校园活动

发布时间:2026-09-14 17:59:25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9月14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新入职法官助理李柯欣走进延津县建设路小学,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生动的“开学第一课”。

    宣讲中,李柯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围绕法律与日常生活的联系,从同学们熟悉的场景讲起:过马路要看信号灯,走进校园接受义务教育,爸爸妈妈不能随便打骂孩子……这些看似平常的小事背后,都是法律在默默保护着我们。借此,他引导同学们认识到,法律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

    在自我保护方面,李柯欣着重讲解了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和交通安全三大问题。他提醒同学们,要坚决对校园欺凌说“不”!不辱骂、不推搡、不孤立同学,如果自己受到欺负,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要谨防电信网络诈骗,不透露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还要牢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为增强宣讲的警示效果,李柯欣结合我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他讲到,有的孩子因一时冲动打架、有的孩子因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而做出错误行为——这些案例警示同学们,违法犯罪离我们并不遥远,一句伤人的话、一次冲动的打闹、一次盲目模仿,都可能越过规则的红线,给自己和家庭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他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从小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主动学习法律知识,遇到危险时勇敢求助,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好少年。

    宣讲接近尾声,李柯欣向同学们送上三颗“法治小种子”,祝愿每一位同学都能把法治记在心中,守好安全底线,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第一颗叫“友善”:团结同学,热爱集体,不要伤害别人,是做人的底线。第二颗叫“勇敢”:受委屈时不沉默,心里难受不硬扛,遇到问题及时寻求成年人帮助。第三颗叫“底线”:再生气、再好奇,也不做伤害自己和他人的事。

    此次“开学第一课”将法治教育与升旗仪式的庄重氛围有机结合,让同学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熏陶,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常态化工作机制,深耕“延法·青穗”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以院校联动为纽带,守护每一株“青穗”茁壮成长,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