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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10月2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有约”接待工作的公告

关于暂停10月2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有约”接待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29 09:07:15


    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制度施行以来,进一步畅通了当事人与法官的沟通渠道,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本周五(10月2日)适逢国庆节假期,根据工作安排,全市法院“法官有约”接待工作暂停一次,请相互转告,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下次“法官有约”接待工作将在10月9日如期开展,接待计划会提前在我院公众号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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