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耐心沟通、温情引导,成功执结一起刑事罚金追缴案件,促使被执行人家属主动缴纳全部罚金,既维护了法律文书的权威性,也彰显了司法执行的人文温度。
案情回顾
此前,被告人朱某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按规定期限履行罚金缴纳义务,案件依法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
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防止刑事财产刑“空判”,执行干警立案后迅速启动执行程序,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经核实,被执行人朱某正在服刑,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客观上无法自行履行罚金缴纳义务,给案件执行带来阻碍。面对该实际情况,执行干警兼顾法理与情理,主动联系朱某家属开展沟通对接。在和其家属面对面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既坚守法律底线,又秉持人文关怀。他们耐心倾听家属诉求,从情感层面给予理解与疏导,同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清晰讲解拒不缴纳罚金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让家属充分认识到履行法律义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被执行人家属愿意履行罚金缴纳义务,并第一时间足额缴纳了全部罚金。至此,该起罚金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司法为民永无止境。下一步,延津法院将持续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坚持“刚性执行”与“善意文明”同向发力。既亮出利剑维护司法权威,又带着温度化解群众心结,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