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0后青年在正值奋发向上的年龄,却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一月内竟然入室盗窃四次。
2011年7月27日获悉,被告人郭凌宇1991年出生,现年20岁,没有正式的工作,整日不是泡在网吧就是在社会上游荡,某日凌晨3时许,从网吧出来的郭凌宇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当走到延津县聋哑学校附近时,竟然对一家独院动起了歪念,翻墙入院后,趁被害人熟睡之际,窃取现金65元。挥霍一空后,郭凌宇又以相同的手段实施了两次盗窃,分别获得赃款43元、50元。最终,在第四次实施犯罪的时候,被警觉的被害人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凌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在一年内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