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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富还须自勤力 巧取豪夺不可取

  发布时间:2012-05-28 09:14:45


    古语有云: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即是生财应循可取之道,如若不是自己的,哪怕一丝一毫也不为所动;致富更应靠勤力自为,巧取豪夺虽是方便途径,然而却因触犯国法,而难逃法网,以致钱财虽多却也无福消受。2012年5月25日获悉,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被告人庞某盗窃一案。

    经审理查明:2001年11月1日凌晨,被告人庞某伙同边某、卢某(均已判处刑罚)驾驶边某的奔马车窜至原阳县城关镇某村,趁无人之际,将杨某家中的两头白色膘猪盗走。后三人将该两头膘猪卖掉,所得赃款已挥霍。经鉴定该两头膘猪价值1230元。2001年11月分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庞某伙同边某、卢某又窜至封丘县某村以同样手段盗走李某两头膘猪,后在准备再行盗窃之际被李某发现,三人弃车逃跑,该两头膘猪被追回,经鉴定价值84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庞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有道是:致富还须自勤力,巧取豪夺不可取。

责任编辑:李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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