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延津法院多措并举加强基层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2-06-08 10:45:52


    基层法庭地处乡村,联系群众最紧密,最贴近群众,是树立法院形象的重要窗口。延津法院秉着“基层强则法院强,法庭兴则法院兴”的工作理念,着力加强基层法庭建设,提升基层法庭工作水平,推动基层法庭科学发展。

    一是加强基层法庭环境整治,擦亮窗口。该院4个新建标准化法庭干净、敞亮,搬迁过程中,按照“新、美、洁”的要求,配置新桌椅、新报栏等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办公、办案场所,美化法庭环境,建立卫生制度,使法庭保持常新、常美、常洁,创造干净、舒适的工作环境和诉讼环境,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二是完善基层法庭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设立基层法庭的目的是为了便民诉讼,驻庭办公是方便诉讼的前提。该院要求基层法庭驻庭办公,上下班时间与机关同步,除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巡回开庭、参加本院会议外,干警必须在法庭办公或审判案件;一般情况下,至少保证有一人在法庭值班;遇特殊情况无人留守法庭时,要落实留言板制度,切实把基层法庭作为工作主阵地,心在法庭,工作在法庭,确保驻庭办公常态化,发挥基层法庭方便诉讼、减轻诉累、节约成本的优势。

    三是充实基层法庭办案力量,配强队伍。该院在人员数量配备倾斜的同时,注重把年富力强、能吃苦、能战斗、会领导、业务能力强的中层干部调到基层法庭任庭长,壮大、配强基层法庭队伍,提升基层法庭战斗力,确保基层法庭有人办案,办得了案。

    四是提高基层法庭福利补贴,待遇留人。机关和基层法庭在上班便利、办公条件、工作环境等方面存在客观差异,该院通过设立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等补贴项目缩小差异,在确保硬件设施“机关法庭一个样”的基础上,结合法庭工作实际制定更多的物质激励措施等优越条件,让基层法官“吃苦不吃亏”,让基层法官安心工作在基层法庭。

    五是建立基层干警交流机制,能上能下。该院充分认识新进人员下基层锻炼和机关、基层法庭人员之间定期轮岗交流的必要性,适时组织轮岗交流,确保基层法庭干警“下得去、稳得住、上得来”,建立基层法庭人员正常进出机制,促进基层法庭长期、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