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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揽工程无赖称霸 聚众闹事终领刑罚

  发布时间:2012-07-16 08:58:05


    

    为强行承揽延津县某小区的建筑工程,张鑫、刘云等四人煽动同村村民聚众阻挠小区项目部施工,以围堵大门、拉闸断电等手段多次严重扰乱了小区项目部的正常施工秩序,造成损失共计125000元。2012年7月6日获悉,延津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判处张鑫、刘云等四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同程度的刑罚。

    法院审理查明,延津县某小区在一系列审批手续审批完成,手续齐全的情况下顺利开工,然而,当地村民张鑫、刘云、王斌、张金华四人为达到在延津县某小区建设中承包工程的目的,于2011年1月份至8月份期间,纠集当地村民,煽动村民闹事情绪,先后四次采用围堵工地大门、拦截施工车辆、拉工地电闸等手段干扰施工,造成该小区长达75小时停工,遭受直接人员及设备损失125000元,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鑫、刘云、王斌、张金华四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生产无法进行,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四被告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鉴于四被告人系被征土地的失地户,为了在小区建设中承揽工程谋生,才走上犯罪道路,其主观恶性较小,均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鑫有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其他三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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