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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圆桌审判温馨又严肃 助失足“流浪孩”找回家庭关爱

  发布时间:2012-11-29 16:00:07



圆桌旁庭审有序的进行着


少年审判庭裴庭长庭后语重心长的教导两位未成年犯


关工委的同志耐心教育两个未成年犯

 2012年11月28日,一次温馨而不失严肃的“圆桌审判”在延津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开庭。法庭上,法官携手延津县关工委,耐心教育两个未成年犯的同时,也给他们的父母上了一堂法制课,帮助这两位“流浪孩”找回了家庭的关爱和温暖。

 被告人小胜和聪聪今年同是15岁,按理正是接受初级中学教育的年龄,然而两个孩子却早早辍学,由于家长们的忽视,两个孩子更是相依相伴,四处流浪,即使夜不归宿,家人也不寻找,这让两个是非尚不分明的孩子误入了人生的迷途。

 2012年6月份的一个周末,当学校的孩子陪在父母身边快乐的过周末时,小胜和聪聪两个孩子却继续着他们的流浪。走到延津县某村学校时,疲惫的他们想去学校休息一下,便翻墙而入,在一间门锁坏掉的教室睡着了。当校园传来孩子嬉戏的声音把他们两个吵醒的时候,已是下午了,饿着肚子的两个孩子看到有几个七、八岁的孩子在操场打乒乓球,其中有个孩子还是骑着电动车来的,便心生歪念。小胜和聪聪来到几个孩子旁边,大声问讯这电动车是谁的,并以自己携带的小刀威胁孩子交出电动车钥匙。由于玩耍的那几个孩子年龄小,又有凶器的威胁,他们谁也没敢反抗便让那个孩子交出了电动车钥匙,之后小胜和聪聪骑着电动车离开,并将该车以300元的价格卖掉,赃款用于二人的流浪生活开销。

 延津法院少年审判庭接到此案认真阅卷后发现小胜和聪聪的父母均在,却无人照顾他们,两个孩子长期夜不归宿也没人寻找,在两个孩子的生活中根本没有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少审庭决定不仅要帮助这两个孩子走上正道,还要帮助他们找回家的关爱。

 由于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为促使未成年人迷途知返,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延津县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不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圆桌旁,法院、检察院、辩护人、被告人围坐在一起,整个庭审温馨不是严肃,不仅教育了两个孩子,而且确保没有因审判给两个孩子造成负面心理影响,使两个孩子在较宽松的环境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决心痛改前非。

 在旁听席上,延津法院少审庭还邀请到延津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同志和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庭审结束后,少审庭的裴庭长联手关工委的同志一同给孩子的家长上了一堂法制课,使他们认识到,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的今天,他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从法律的角度释明了父母的法律义务,希望他们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监护义务,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帮助孩子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邵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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