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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抛弃留守妻四次起诉离婚 法院多举措调解家庭又团圆

发布时间:2014-05-05 09:04:09


    夫妻二人外出浙江打工,妻子怀孕回到老家待产,孩子出生后悉心照顾生活,无奈丈夫出轨四次起诉离婚。正值“三留守”活动期间,为维护留守妇女合法权益,4月21日获悉,延津法院民一庭法官采取多种角度,实施多种措施进行调解,最终使得丈夫悔过,并为妻子写下保证书,岌岌可危的婚姻重又回归到正常的航道。

    2002年7月,年仅21岁的周丽丽经人介绍,认识了23岁的刘栋。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周丽丽觉得刘栋人好、踏实,不顾家人和朋友反对,不嫌弃刘栋家庭贫困,毅然决然决定结婚。婚后二人便外出浙江打工,偶有争吵,但感情还算稳定,生活比较和谐。2005年6月,周丽丽怀孕了,此时又正是二人事业起步的关键阶段,刘栋担心工作忙顾不上照顾妻子,便于周丽丽商量回老家待产。周丽丽听从丈夫的建议,回到老家安心待产。2006年3月,大女儿琳琳呱呱坠地,丈夫刘栋的事业也渐入佳境,周丽丽便甘心在老家承担起了抚养女儿的责任,二人一直幸福生活着。2008年12月,二女儿乐乐的降临为这个家庭又添加了一颗开心果。然而,事业越来越顺、生意越做越大,长期与妻子两地分居,刘栋一个人在外地不甘寂寞,有了外遇,分别于2011年8月9日、2012年7月17日、2013年3月11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周丽丽离婚。其中刘栋自愿撤诉一次,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2014年2月11日,刘栋第四次跨进法院立案庭大门,坚持要求与妻子周丽丽离婚。

    当接到丈夫第四次起诉离婚传票后,周丽丽顿觉心如死灰,已然做好了离婚的心理准备。但此时正是维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期间,承办法官及合议庭成员在吃透案情后,一方面加班加点,通过采取多次上门面对面、电话沟通等方式,积极为挽救这段婚姻作出不懈努力;另一方面,为避免打草惊蛇,承办法官暗自赶往浙江,将刘栋银行账户全部依法冻结,以保障二人离婚后周丽丽的合法权益得到救济。

    最终,刘栋真心悔过:“回家后小女儿(因为闹离婚)都不肯认我,这对我的触动很大。我决定今后将以家庭为重,不再犯错误。我渴望有个家庭。”并为周丽丽写下保证书:1、在夫妻感情和家庭生活方面,投入更多的时间;2、投入更多的精力来经营夫妻感情,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如再发生,所有财产归周丽丽所有;3、多与妻子沟通,遇到大些的事情共同协商处理。在法院坚持不懈的调解下和刘栋真心实意的悔过下,周丽丽对生活又重拾信心,接受原告的保证,同时承认自己也会积极改正缺点和毛病,愿与刘栋带着孩子好好过日子。(以上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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