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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置气伤人伤和气 法官悉力调解化矛盾

延津县人民法院 王廷宝 韩改燕

发布时间:2014-07-09 10:59:16


    “谢谢法官!谢谢法官!这事可算解决了!”胙城乡张庄村村民张希贵激动的双手握着法官的手连声称谢。善解症结、倾心调解的石婆固法庭王庭长又通过调解手段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

    原告李新庆、被告张希贵本是胙城乡张庄村的街坊邻居,两人平时称兄道弟,两家关系也一直处的不错。可是2013年10月份的一天两人关系却骤然降温,原来李新庆和张希贵因为土地纠纷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致使原告李新庆嘴角眼部受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延津县公安局已经对被告张希贵进行了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已经认识到自己错误行为的张希贵本以为受过行政处罚后事情就会结束,谁知脾气执拗的李新庆一纸诉状把自己告到了法院,让赔偿各项费用3686元,想着和解道歉的张希贵怒火一下被激起,不“示弱”的表示不赔偿原告的损失,两人关系更加紧张。

    王庭长作为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迅速的了解了当事人双方的情况,先打电话稳定了原被告双方的情绪。等原被告正式到庭后,王庭长又耐心的了解了一遍双方争执的具体细节,观察到原告年龄较大且情绪极易激动,王庭长劝说原告让其子女到庭陪同原告参与案件的审理。本着“积极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宗旨,王庭长认真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劝说当事人“以和为贵”。最终在王庭长的努力下,原被告情绪渐渐平复,被告张希贵首先向原告李新庆道歉并答应很快赔付各项费用,原告也向法庭表示赔偿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被告意识到自己打人的行为是错误的,同时也表示自己有错误之处,会积极改正。王庭长再三向被告讲述相关的法律知识,告诉原被告双方有矛盾要和平解决,退一步海阔天空,双方要以和为贵,和气生财。(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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