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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巡视组暗访“查出”一名“多事”法官

侯成胜

发布时间:2014-07-21 18:49:04


    一提到巡视组,大家脑海中的第一印象就是:巡视组巡视无非就是查找问题,反馈问题。然而,省高院司法巡查工作组到延津县人民法院开展巡查工作,在走访过程时恰遇一名案件当事人家属,在与这名案件当事人家属交谈的过程中,无意“套出”了群众对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评价,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司法作风、队伍建设满意度的评价。

    “当事人对你们院的法官评价很高!”巡视组成员在与延津县法院院长进行谈话时,将这个信息反馈给了该院院长。原来被巡视组称为“当事人评价很高”的法官正是延津县人民法院法官席爱珍。

    2014年7月16日早上7点40分,省高院巡视组副组长马建伟一行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视工作,在对延津法院进行过考勤和领导班子测评后,约谈了该院中层以上干警,在与民一庭庭长席爱珍进行谈话时,巡视组马组长很突然的向席爱珍说出一句话:“有位姓张的当事人向我们反映了你......”,暂停了两三秒钟后,紧接着又跟出一句话:“ 那个当事人对你评价很高啊”。这短暂的两三秒钟让席爱珍着实一头雾水,心想“姓张的当事人向巡视组反映我?”自己工作中没有什么纰漏啊,案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平公正,也没有吃拿卡要,案件虽未办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程度,但自己一直将这个标准作为自己的工作追求。当事人还反映我啥呀!心中不由生出一丝委屈。但当听到马组长说出“那个当事人对你评价很高啊,家是安徽的,有这回事儿吧”。听到这,席爱珍内心顿时涌出一股自豪,从巡视组成员口中听到人民群众对自己、对法院司法作风、队伍建设的肯定,这是至高荣耀啊。然而听到安徽两字后,席爱珍登时想起了那位女农民工小董,董风格。最近她还好吧,身体恢复的咋样了......其实马组长说的那个姓张的并不是当事人,而是董风格的委托代理人——丈夫张长桥。

    事发巡查暗访组“盯上”一名外地当事人

    7月16日早上,巡视组马组长一行着便装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巡视组并未先进法院进行考勤考评,而是在暗处细致的观察着这个门脸简陋的法院,并“偷偷地”接近了一位站在立案大厅门口的中年人并和他聊起了天儿,拉起了家常,马建伟问:“你觉得这儿的法官咋样啊?”中年人答:“没的说。上次我来打官司,由于是外地人,人生地疏,起初想着法院和法官肯定会向着当地的被告。了解到这种情况后,一个姓席的承办法官建议我走法律援助,还直接给我联系了援助中心的人,当时还给我们做了调解,让被告方预先多支付了2万元钱以保证俺爱人的治疗费用。”这位中年人名叫张长桥,老家在安徽省临泉县,他和妻子董风格在延津县一建筑工地打工。妻子董风格在工地不慎从四楼摔下受伤,起诉到法院要求维护合法权益。他所说姓席的法官名叫席爱珍。

    安徽民工的事儿,河南法官“管的宽”

    家住安徽省临泉县的董风格随丈夫张长桥来到河南省延津县打工。2013年11月21日早晨,董风格在一处工地在运送砂浆时,不慎从四楼摔下受伤,经诊断胸椎骨折,尺骨骨折,脊髓损伤。住院50天,医疗费花了13万余元。因赔偿问题想状告建筑方,便起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绿色通道快速给予立案。当案件分到席爱珍法官手里后,在庭前与原被告接触过程中,总感觉原告当对法院有抵触、不信任的心理。原来,原告立案后认为,这官司立了案随便打吧,反正我们是外地人,法官肯定不会向着我们。

    席爱珍了解到当事人的这种心理后,为打消当事人疑虑和不信任,便主动建议当事人寻求法律援助,并为当事人联系了延津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董风格办理了援助事宜。

    原告为外省农民工,被告涉及发包方、承包方,案件关系复杂。且原告虽已出院但并未评残,费用尚不能确定。分析了解情况后,席爱珍认为调解是处理此案的最佳途径。然而,几次调解下来未果。席爱珍并未放弃,分析了案件争执焦点,不断调整调解方案。电话不知打了多少回,涉案工地不知跑了多少趟,调解不知做了多少次。最终,她的诚心韧劲儿打动了原被告双方,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方向原告支付已实际产生的医疗费,并保留原告后续治疗及伤残评定的诉权。考虑到原告治疗的周期较长,肯定需要不菲的费用,席爱珍在调解方案中又加入了让被告感觉“胳膊肘朝外拐”的条款即根据原告治疗需要,被告向原告预先多支付20000元,该20000元在以后产生的费用中予以扣除。人们总说调解是审结案件最便捷结案方式,可有谁清楚调解背后付出的辛酸。该案调解过程中,席爱珍打消了原告的不信任,忍受了被告的冷言冷语,直到自己用诚心韧劲儿感动原被告,方觉付出的努力值得。

    经了解,7月16日,张长桥再次来到延津法院立保留的后续治疗及伤残评定诉权的案件时,遇到了着便装的巡视组马组长一行,便有了文中的对话。

    女法官席爱珍其人

    席爱珍同志自1992年司法学校毕业,分配延津县法院后历任书记员、审判员、民一庭副庭长、庭长。民事案件难审,民事法官难做,民事庭长难当,但席爱珍始终服务审判大局,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对群众她充满真诚和爱心,对工作和事业,她孜孜以求,十多年奋战民事审判第一线,审理案件2800多件,87%的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判决案件上诉率不到2%,没有一起案件因事实不清或适用法律错误而被发还改判。出色的工作表现,使她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组织上也给予了充分肯定,近年来的主要荣誉:2007年被中共延津县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7年8月被河南省高院授予“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08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2009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多次;2010年被河南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日常工作中,席爱珍处理过的这类事件还有很多,每次他总是能寻找到法、理、情的最佳结合点,总是能以热心、公正、坚持法律原则的处事方法,使当事人挟怨而来,满意而归,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我们没有宋鱼水、詹红荔、尚云秀这样名字响亮的法官,但是我们有席爱珍这样朴实无华、司法为民的好法官,21年如一日,参加工作以来,集体、个人获誉无数。但群众是否满意是司法审判工作的最高标准,她不仅用法律办案,更是用心办案,正是因为情系百姓,群众才愿将“人民群众心中的好法官”这样的无冕奖杯送给席爱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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