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在中纪委有关系可以帮忙安排进公安局工作为由,先后骗取战友148000元。7月31上午8时20分,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诈骗犯罪案,被告人杨瑞犯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元。
2012年7月份至2012年12月份,被告人杨瑞以其在中纪委有关系可以帮助被害人李飞活动关系找工作,但是需要李飞给自己汇钱去活动关系。因为曾是战友关系,而且在部队服役时杨瑞又是自己的班长,李飞并没有产生怀疑并分多次给其汇钱共计148000元。每次汇钱时,李飞便会联系杨瑞询问进展情况,起初杨瑞称正在活动中,待多次汇款后,李飞再联系杨瑞的时候,却发现电话停机无法接通。李飞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4月杨瑞被延津县公安局执行逮捕,其所得赃款已被挥霍。案发后,被告人杨瑞家属于2014年3月和4月份分两次退还给被害人李飞现金共计98000元。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