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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志军盗窃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08 11:30:01


    案由:盗窃

    开庭时间:2014-10-08 08:44

    开庭地点:大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6月28日,被告人秦志军来到延津县城关镇元和小区盗窃两辆山地自行车,其中一辆山地自行车包内装有手机一部。后在延津县城关镇大街上分别以300元、400元的价格将两辆自行车卖给路人,手机据为己有。次日,被告人秦志军试图再次行窃时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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