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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连诈骗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1 16:30:32


    案由:诈骗

    开庭时间:2014-10-16 09:20

    开庭地点:第三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1年春天,被告人王玉连伙同王法祥隐瞒吴晓娜的真实身份,通过雷从德帮忙将吴晓娜介绍给延津县位邱乡荆保寨村的被害人任新军共同生活,骗走任新军1000元。2011年底,被告人王玉连伙同王法祥隐瞒柴伟丽未离婚的事实,将柴伟丽介绍给延津县位邱乡雷庄村的被害人雷成德,王法祥和柴伟丽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诈骗雷家现金12290元。其中王法祥以索要见面礼、彩礼为由,诈骗雷成德现金10000元。柴伟丽假借和雷成德长期生活为由多次以各种名义向雷家索要现金22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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