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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犯重婚罪入狱 女子起诉婚姻无效

侯成胜

发布时间:2014-10-24 11:09:07


    申美娟与丈夫王杰登记结婚三年,不但风风光光举办了结婚典礼,还领取了结婚证。沉浸于谎言编织的生活网中的申美娟却不知道,她的丈夫王杰“脚踏两只船”,丈夫在与自己登记结婚之前竟还与其他女子登记结婚过。申美娟得知实情后愤而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原、被告婚姻无效。10月13日,延津法院审结了这起确认婚姻无效的民事案件,依法宣告原告申美娟与被告王杰的婚姻关系无效。

    2010年被告王杰经人介绍认识原告申美娟,被告制造假证刻意隐瞒真实婚姻骗取原告的信任,在已婚的情况下在2011年9月9日又与原告领取结婚证。婚后被告王杰一直以做生意需资金为由向原告及原告家人借款,同时还在外诈骗他人钱财,后因他人举报,其诈骗行为案发。在公安机关对王杰进行个人信息核查阶段,申美娟才明白自己的“丈夫”竟然还是他人的丈夫。2014年5月21日被告王杰因诈骗罪、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4年7月21日,悲愤的申美娟紧接着以丈夫犯重婚罪一纸诉状递到延津县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原、被告婚姻无效,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100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杰在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原告结婚,该婚姻构成重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之规定,原、被告的婚姻无效,故本院应依法宣告原、被告婚姻关系无效;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0元的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十二条之规定,作出判决,宣告原告申美娟与被告王杰的婚姻关系无效,并驳回原告申美娟的其他诉讼请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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