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限,生产者王闯竟在其生产的辣片中添加国家命令禁止的非食品原料吊白块。10月20日,延津县法院审结了该起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判处被告人王闯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1年以来,被告人王闯在河南滑县慈周寨乡其家中生产加工辣片,2012年11月份被告人王闯为增加辣片的保质期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禁止在食品中使用的吊白块,后将该辣片批发给延津县城关镇西街生活市场“某某咸菜干菜大全”门市部销售。2013年8月2日7时许,延津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对延津县城关镇西街生活市场“某某咸菜干菜大全”门市部销售的辣片进行抽查送检,后经洛阳黎明化工研究院化工新材料检验中心检测,该辣片中吊白块含量为31.0mg/k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闯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对被告人王闯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链接:
吊白块
吊白块又称雕白粉,化学名称为次硫酸氢钠甲醛或甲醛合次硫酸氢钠,为半透明白色结晶或小块,易溶于水。高温下具有极强的还原性,有漂白作用。遇酸即分解,生成钠盐和吊白块酸。
危害
医学专家指出,人食用含“吊白块”食品后可引起过敏、肠道刺激等不良反应,严重者可产生中毒,肾脏、肝脏受损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