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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月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0-28 17:39:28


    案由: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开庭时间:2014-10-22 15:01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2月13日15时许,被告人孙月娥在延津县城关镇县后街、北大街、南大街等街道张贴印有“法轮大法好”字样的法轮功宣传单10余张。2014年2月20日9时许,延津县公安局民警在其家中搜出大量法轮功书籍、光盘、明慧周刊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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