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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德林、牛春文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14 11:46:28


    案由: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开庭时间:2014-10-27 16:28

    开庭地点:第二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9月6日晚上,被告人时德林通过交易员杜发武将其养猪场内的一头病猪以550元的价格销售给延津县城关镇文岩村的牛春文,后牛春文将病死猪拉回家中,被办案民警查获。经延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该头病死猪为不合格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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