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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成故意伤害罪一案

发布时间:2014-11-14 11:54:15


    案由:故意伤害

    开庭时间:2014-11-12 09:07

    开庭地点:第一审判庭

    基本案情:2014年5月14日16时许,在延津县僧故乡小布村南地,被告人孟凡成因琐事与被害人吕素梅发生口角,后被告人对吕素梅实施殴打,导致吕素梅受伤。经鉴定,被害人吕素梅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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