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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认真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

李红杰

发布时间:2015-03-11 11:36:50


    3月2日,延津县法院集中收听收看“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全体干警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深深为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所感动和鼓舞。

    报告会结束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明慧就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忠实履行审判职责,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迅速掀起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高潮。全院干警要把深入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认真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见贤思齐,寻找差距,严以律己,身体力行。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以上带下,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学习、组织讨论,把邹碧华先进事迹学深、学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要忠实履行岗位职责。全体干警要变“感动”为“行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做到“接受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不讲条件”,把全部精力用在谋划和推动工作上,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奋进的工作劲头儿、实在的工作成绩展现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成效。

    三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要把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新的契机,对照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进一步查找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治理“六难三案”,防止“四风”反弹的同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不敢担当”、“拈轻怕重”等新倾向、新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四要严格廉洁自律。廉洁自律是邹碧华同志最基本的道德情操,学习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廉洁自律。全体干警要坚守廉政底线,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十个不准”等廉政规定,慎独、慎初、慎微,从严律己,远离“红线”,克己奉公,勤政廉政,争做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践行者。

责任编辑:韩改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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