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规定”),建立起了防止司法干预的“隔离带”和“防火墙”,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制度保障。4月7日下午,延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集体学习“两个规定”。
“两个规定”下发以后,在延津县法院引起强烈反响,“以往司法办案中一些领导出于各种原因,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甚至直接发号施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该院干警抱怨到。在会议上,全院向与会干警下发了“两个规定”文本,随后对“两个规定”进行了解读和讨论,干警纷纷表示,“两个规定”将来自内部和外部的干预因素都如实的登记在台账和表格上,使领导干部、内部干警在人情、权力与法律之间作出一个理性的选择,把干预司法的行为暴晒在阳光下,对于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有效防止“六难三案”发生、维护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两个规定”的出台,非常及时,也很有必要。
为将“两个规定”落到实处,延津县法院就下步如何落实两个规定进行了部署,一是分别建立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工作台账和法院内部人员过问办案工作台账,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登记和管理,实行一案一表,一流程一记录,确保案件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公正司法、依法行使审判权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得因为同事、领导过问、打招呼而偏离公正底线;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要及时予以通报,构成违纪的,要依照有关纪律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