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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机“拾”到未拔出的卡 男子取钱被判诈骗罪

王颖

发布时间:2015-04-23 17:52:57


    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却意外“拾”得一张卡,一时鬼迷心窍,按下取款键取出8000元。日前,延津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许小伟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14年7月9日,许小伟吃过午饭,来到信用社想取粮食补贴款,便将自己的卡插到自动取款机里,发现卡插不进去,这才发现原来自动取款机中还有一张卡,且处于可取状态,鬼迷心窍的许小伟便分两次从卡中取出8000元钱,随后将卡退出拿走。案发后,银行卡及人民币8000元已追回退还被害人。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小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案发后积极退还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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