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在马路上我们经常能看到一种类似小轿车的老年代步车,不仅是外观,就连发动机都跟小轿车差不多。这种车因为深受老年人和残疾人的青睐,被称为老年代步车。但是这种车上路行驶的时候,存在着监管的缺失,驾驶者也多有抢道、逆行、闯红灯、酒驾等相关行为。
2014年9月17日15时许,在延津县城关镇建设路北街小学路口处,58岁的张顺利驾驶一辆五星沃尔奥牌老年代步车撞到李小辉停在路边的轿车上。交警到达后,发现张顺利有酒驾嫌疑。经新乡市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张顺利血液中乙醇含量检测为310.1/100ml,属醉酒驾驶。
案发后,张顺利与李小辉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该案中张顺利醉酒驾驶老年代步车到底算不算涉嫌醉酒驾驶罪呢?
张顺利认为,老年代步车属于非机动车,法院不能按照机动车的标准对自己进行处罚。他还出具了一份合格证来证明自己的车不是机动车。但是,经相关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技术检验意见书鉴定,该五星沃尔奥燃油车属于机动车。
结果:
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顺利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4月14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这也是新乡市首例因为醉酒驾驶老年代步车获刑的案例。(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