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立案登记实施后第一个工作日,为确保立案登记制度顺利实施,延津县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应对。
一是“一把手”亲自坐镇指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明慧高度重视第一天的立案登记工作,坐镇立案信访大厅察看了解立案登记情况,对立案登记、诉讼引导、释法答疑、秩序维护等进行全面指导,对有关问题亲自进行解释说明,确保立案登记现场不出问题。
二是加强立案登记宣传解释工作。该院主动向前来立案的当事人发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立案登记制三问三答》、《立案登记制滥用诉权后果》等书面材料,针对对当事人的疑问,由立案庭庭长对照书面内容逐字逐句进行解答,让当事人明白立案登记制对自己诉权的保护作用,引导当事人准确理解立案登记制,依法行使诉权。
三是增配工作人员和办公设备。根据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案件数量可能增多、释法答疑工作量可能加大等预判,该院为立案庭调配两名人员,增配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为立案登记制顺利实施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四是加强立案秩序维护。为预防立案登记制刚施行期间案件受理数急增、应对不足导致立案秩序混乱,或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意外情况,该院专门安排两名法警在立案信访大厅负责维护秩序,引导当事人排队等候,协助提供咨询等服务,确保立案现场秩序井然。
当天该院立案登记案件20件,当场立案20件,其中民商事案件立案16件、申请执行立案4件,接待人数、案件受理数与往常相当,立案登记、出具手续、开具诉讼费票据、诉讼引导、释法答疑等各项工作有条不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