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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非访方式索要钱财 三被告人最终获刑罚

侯成胜

发布时间:2015-09-18 08:17:33


    2015年9月16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对田某等三名多次采取“非正常上访”涉嫌敲诈勒索罪的信访人进行了宣判。

    田某等三名信访人,为达到个人目的,单独或共同多次到北京中南海、国家信访局等敏感地区采取缠访、闹访等“非正常信访”方式,向地方政府索要钱财。在被行政处罚后,三名信访人仍多次非正常上访,最终被延津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宣判后,田某三人当庭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侯成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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