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动车驾驶证须到正规驾校报名并通过考试方能取得,然而,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想另辟捷径,妄想不考试花点钱就能尽快拿到驾照,而正是这种走“捷径”的想法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12月10日,延津县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别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案发后,被告人别某甲的家属将赃款23500元已全部退还给被害人,并取得别害人的谅解。2014年9月至2014年10月期间,被告人别某自称是新乡市车管所档案室工作人员,能为被害人办理驾驶证为由,先后骗取彭某等5名被害人的现金23500元。案发后,被告人别某的亲属代为退赔了全部赃款,各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别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能为被害人办理驾驶证为由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23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被告人别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案发后在亲属的配合下积极退赔了全部赃款。同时,各被害人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酌情对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