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你是我的眼,让我领略司法的温暖

侯成胜

发布时间:2016-03-16 09:14:26


    被女儿搀扶着,每迈出一步都显得小心翼翼,似乎面前总有坎坷不平的路。

    今年2月16日上午,53岁的吴某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在办公室见面的那一刹那,我短暂的怔住了,这个女人的双眼竟然没有眼球……顿时让我想起《射雕英雄传》中江南七怪中的柯镇恶了。未待反应过来,吴某便连珠炮似的在办公室里不分对象的发着心中的怒火:“我的案件都立了快一个月了,给恁打好几个电话了,恁都没有个动静,恁说嫩啥时候给我解决吧”。发起火来,吴某似乎和柯镇恶的脾气更像了,以至于让我不敢去和她“对视”。

    吴某怒火发完,我才如梦初醒,啊,这个案件是我承办的,不知道对方身份特殊,让他们如此艰难的来到法院询问案件进展。心中顿时生出丝丝羞愧!

    “快坐那儿,快坐那儿,有什么问题坐下来慢慢说啊。”我一边扶着吴某落座,一边想方设法安抚他们的情绪。“妞她爸去年有病也死了,我也是啥也看不见,人家欠俺哩赔款到现在还没有给一分呢,刚过哩这个年都是借俺姐家点儿钱过哩,要是再不给俺钱,这往后哩日子都不知道该咋过了。”如泣如诉的讲到这里,吴某的女儿两行眼泪顿时挂在脸颊,而吴某显得空洞的眼眶似乎如干涸的泉眼,再难流出一滴泪水。2014年6月,吴某的丈夫马某到被告李某承包的工地打工。在6月20日晚上施工时,马某在工地干活时不慎摔伤,右胫腓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尽管被告李某垫付了1180元医疗费,但这只是杯水车薪。当原告马某再向被告追索医疗费时,被告便以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劳务关系为由拒绝支付。迫于无奈,2014年7月,马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李某支付相关费用。法院根据案情和证据,最终判决由被告李某在扣除1180元后向原告马某支付各项损失共计33964.2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于新乡中院,中院经审理后,维持一审判决结果。两轮程序走完,权益得以维护,但原告却因罹患肺癌去世。这一始料未及的突出状况让原告家人担心起来,被告会不会以原告死亡为由拒绝支付赔偿款?在咨询了审理该案的法官得到“人亡债不烂”的结果后,吴某立即让女儿带其前往法院立了执行案。

    听完吴某的诉说,了解了案情,怎样安抚吴某情绪,面对这种没有眼神交流的谈话,取得他们的信任是我第一时间要做的工作。在得知吴某过年的花费都是借来的,我给妻子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取3000元钱送来。当我把自己的工资款递给吴某时,吴某无论如何也不接受,只是说要拿回自己应得的钱。我突然理解了,吴某人贫志坚。自己应该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她的利益,取得她的信任,而不是敷衍推脱。

    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一般都比较棘手,好说话的当事人要么在判决前调解履行了,要么在判决后自动履行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骨头。通过对被告财产情况进行查询,竟然一无所获。多次传唤其到法院说明情况,也毫无动作。在向领导汇报了该案件情况后,领导批准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在对李某进行拘留、拒不履行裁判罪等方面的说服教育工作后,被告同意分两次支付该赔偿款。3月8日上午,该案终于圆满执结。

    3月11日上午,办公室的门被敲开,抬头一看,又是吴某母女,仍是女儿搀扶,不同的是,这次吴某不再手向前摸索着,脚步似乎走的更稳了。“陈法官,谢谢你,虽然我眼看不见,但我能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司法的温暖,谢谢你。”说话间,上次沉默不语的吴某女儿,这次仍是沉默不语,却递过来一张折叠的纸:

    你是我的眼,带我解决烦心的案件;

    你是我的眼,带我穿越浩瀚的法海;

    你是我的眼,带我领略司法的温暖;

    因为你是我的眼,让我看见这公正就在我眼前。

责任编辑:侯成胜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