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调结一起涉及户籍地为原阳县的56名农民工工资案件,农民工代表李某等人将一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字样的锦旗送给民一庭全体人员,以感谢法院及全庭人员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举措。
2016年4月15日,被告河南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拖欠原告李某等56位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款未付,56名农民工遂起诉到延津县级人民法院。席爱珍法官在受理该案后,并没有简单下判,而是多次实地走访,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对被告做思想工作,并对被告公司进行声明,如不支付劳动款,法院判决后将会对该案件文书进行上网公布,届时将影响被告公司在行业间的信誉。在法官的多番调解以及商誉影响下,被告同意调解方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为防被告拿到调解书后,在指定期间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席爱珍法官又进一步做工作,向被告讲明拒不执行法院调解书将面临的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希望其能及时履行义务。
最终,该案被告及时主动的在法院指定的履行期间向56名农民工支付了劳动报酬,该案顺利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