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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四项措施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

  发布时间:2016-07-13 17:24:34


    为扎实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延津县法院着力强化四项措施,确保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汛期的安全。

    一是加强组织,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密切注视雨情、汛情,及时传递信息;落实信息报送制度,遇有重要汛情、雨情和灾情,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严肃责任追究制度,对防汛值班发生缺岗、脱岗和玩忽职守等违反值班纪律的人员严格追究责任。

    二是仔细排查,处置隐患。组织力量对可能存在防汛安全隐患的部位和活动场所进行了仔细排查,重点对档案室墙体、门窗、线路和地下停车场排水管道进行了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三是强化保障,提高应对。加强人员保障,抽调年轻干警进行统一指挥,随时待命,做到“拉得出、用得上”;加强物资保障,备足雨具、沙袋、铁锨等防汛抢险物资,保证一旦防汛重点区域出现险情,能够及时投入抢险。

    四是统筹兼顾,确保防汛审判两不误。该院在抓好防汛的同时,合理安排审判、执行等工作,对受灾情影响的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带案下乡、巡回审理,减少当事人来回奔波劳累,避免当事人因诉讼而遭遇险情,确保防汛、审判两不误。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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