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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延津县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6-07-25 10:20:16




    7月22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在延津县法院召开,新乡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执行局长张明华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执行局副局长刘立新、史延丽、赵文超,执行二庭庭长郭岚岚,全市12个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乡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刘立新主持。

    会上,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明慧首先致辞,表示要借此次会议向各兄弟法院学习执行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自身执行工作水平。随后,各基层法院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执行案款清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打击“拒执罪”、司法拍卖、案件受理等方面轮流作了发言。张明华副院长对各基层院发言点评时表示,破解执行难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完毕,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依法健全退出和恢复机制。最后,就下一个阶段执行工作开展,张明华副院长提出了八点要求:

    一要对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摸底统计。本着“实事求是”“谁瞒报、谁担责”的原则,各基层院要在8月中旬前,对2015年以前的未结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决不允许敷衍了事。

    二要坚持立审执配合,强力推进诉讼保全。将预防执行中资产转移的关口前移,在诉讼阶段特别是诉前就要采取强有力的保全措施,截断财产非法转移之路,为推动案件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三要全面提升执行工作强制性。将打击“拒执罪”作为提升执行工作强制性的重中之重,并把此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院拿出具体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努力实现“打击一件、执结一片”的良好工作效果。

    四要扎实推进执行改革工作。加速推进执行案件异地管辖、分段执行、执行分局挂牌等方面工作,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合力。

    五要健全执行“四查”工作机制情况。各基层法院针对超6个月未结案件、终本案件积极开展自查、评查、督查、巡查“四查”工作,不断提升执行案件质量和效率。

    六要建立起执行联动机制。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破解执行难工作,争取支持,变执行工作“法院单打独斗”为“全社会多方联合”。

    七要加强执行宣传。加大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借助新媒体,努力创新宣传模式,形成一批有故事、有内涵、群众喜闻乐见的执行精品案例,引导社会诚信建设。

    八要加强执行装备建设。各院要为执行机构配足执法车辆、通讯系统、单兵装备,提高执行作战能力;完善网络查控系统,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案件指挥、业务培训、远程接访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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