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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为聋哑人开庭请来“翻译”

  发布时间:2017-03-21 18:07:04



    3月18日,延津县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韩某、郭某盗窃一案。与以往不同的是,由于被告人均系聋哑人,法院专门聘请了一名手语老师出庭做翻译。在保障聋哑被告人权利的同时,保证了审判结果的公开公正。

    2016年8月,韩某伙同郭某先后在延津县城关镇、申僧固桥西等地盗车内皮包、门市部手机等物品。庭审时,考虑到被告人为聋哑人,难以正常沟通,为保障其依法行使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延津法院专门请来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老师在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庭审时为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

    庭审中,在手语老师的协助下,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克服了语言交流的障碍,确保了聋哑被告人表达的意思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法庭,庭审活动规范、有序、顺利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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