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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判决进拘留所 公职“老赖”急履行

  发布时间:2017-03-31 10:56:31


    银行工作人员王某,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延津县法院冻结工资账户并拘留。然而王某某仍执迷不悟,仍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承办法官联系其单位负责人督促王某某履行义务,不履行判决丢“饭碗”。王某某慌了神急忙履行了义务。

    2015年,王某某借好友李某现金10万元。还款期限届至后,经李某多次催要,王某某以种种理由拒不还款。后李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王某某偿还李某欠款10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履行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赴被执行人王某住所地及工作单位,督促她履行案件确定的债务。面对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偿还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工资账户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耐心地向她释法,说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和相关法律规定。因王某胡搅蛮缠,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和解协议。

    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在多次释法说理之后,仍执迷不悟,3月24日,执行法官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刘某某到拘留所后仍执迷不悟,拒不谈还款事宜。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多方做其家人工作,又向其单位反映了情况。在王某某家人和银行部门的配合下,刘某某家人主动还清所有欠款。王某某的单位表示,王某某只要认清错误,积极还款,欢迎其回到单位正常上班。鉴于王某某当天下午已全部履行义务,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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